既然多数公民如此无知,不如把投票权交给知识渊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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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治决策应该交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来作出,这种理论伴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不绝于耳。布伦南教授的新书重申了这一观点,在英国退欧和特朗普参选的背景下,似乎格外适逢其时。

政治学者杰森·布伦南(Jason Brennan)的新书《反对民主》(Against Democracy)在近期出版,的确是有那么一点适逢其时的意味。从英国退欧公投到特朗普的崛起,无一不受到自由派或保守派铁杆拥趸们喋喋不休的抱怨:如果这就是人民的决定,那最好不要让人民来做决定得了。如果你也是这样的心态,那么布伦南的这本书就正好对你的胃口。

在书中,布伦南不无戏谑意味地将公民分为三种类型:只想过自己的小日子,不怎么关心政治的“霍比特人”(hobbits);对政治有一定兴趣,但无甚党派色彩,只倾向于用地方性的、小团体主义的有色眼镜来透视一切的“地痞”(hooligans);最后则是一心只求摆事实讲道理的“火神”(vulcans,原指罗马神话中的火神伏尔甘,俚语中引申为一板一眼认死理、在情感方面不甚敏锐的人——译者注)。布伦南对“霍比特人”型的公民较为认可,但认为不应当刻意鼓励这类公民去关心政治,因为进一步的公民参与很可能让他们沦为“地痞”型公民。在许多时候,政治生活的确就像地痞争斗一般,充斥着各种嘈杂和不理性的声音。令这个世界对“霍比特人”们而言变得更加安全的妙法,则是赋予“火神”型公民以更大的权力。由此,布伦南推荐以“智主”(epistocracy)来取代或是补强民主,亦即让那些拥有更多知识的人来统治(英文的民主一词包含两个源自希腊文的字根,demo意为人民,cracy意为统治,而episto与cracy连在一起,即是所谓“知识的统治”——译者注)。

这一套说法看起来像是某种来自学界的挑衅性声音(布伦南现执教于乔治城大学),但类似的说法并不新鲜,也不仅仅来自象牙塔内。此书无非是重复了一些关于“公民是如何的无知”的老生常谈:他们不懂得美国政府的运作原理,不懂得各党派的政纲,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在地区的国会议员是哪一位。他们不知道宪法的具体内容,不知道基本的经济学常识,也看不懂联邦预算。除了现任总统姓甚名谁之外,大部分公民对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的——是的,你没看错,事实就是如此。

杰森·布伦南的新书《反对民主》

布伦南以一个常见的政治科学分析解答了“公民何以无知”这一问题:保持无知的成本很低,一张选票改变选战结果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就算你不假思索地随便投上一票,明天的太阳照样升起,地球照样转动,一切如常。布伦南还将环境污染与无知状态下的投票行为放在一起进行对比:自家烟囱多排放一点无伤大雅,但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便会极大地加重环境污染。政治也是如此,个体不理性的加总将会恶化所有人的境况。

现在我们知道了为什么无知的投票者会干出“仅仅为了过个马路就要祭出大排量车”这种事情。但如果每一个个体投出的选票都没有实质意义,他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地参与选举呢?布伦南承认大部分选民事实上都抱有促进(自己所理解的)公共利益的良好愿望;只不过他们未能很好地理解何为公共利益。除了重申“好心不一定办好事”这一常识之外,布伦南还认为政治生活经常会激发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我们的政治论证在深层次上具有某种“部落性”。我们热衷于仇恨对立面。这种“部落主义”(tribalism,在英文政治表述中经常被用来统称各种忠诚对象的规模或范围较小的立场,汉语中相近的表述有宗派主义、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等,但单独来看均不足以穷尽tribalism的全部含义——译者注)又进一步强化了我们的无知,关心政治的人们大多只接受那些支持自己既有观点的论据,新的信息在经过有色眼镜过滤后也经常会加强既有的偏见。

基于“自我强化的无知”这一现象,布伦南认为:以民主选举来作出重大决策乃是一种疯狂的举动。没有人会同意让一个不相信科学证据的医生来为自己做手术,也没有人会认为一个党派性极强、不关心事实真相的陪审团有资格把自己送进监狱。将那些事关生死存亡的重大决策交托给我们的公民同侪,得到的结果是战争、大规模的监禁、还有那些基于无知与偏见而对大麻使用者及(持续至今的)同性恋群体所实施的残酷惩罚。

布伦南声称,我们之所以拒绝上述结论,乃是因为我们把民主想得过于“特别”:投票表明了我们的深层信念,即每个人应当得到平等的尊重;投票权是个人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重要性可能是内在的,也可能是因为它能够约束政府从而保障你的自由。不过,根据布伦南的论述,上面这些看法都有些经不起推敲。在他看来,认定投票特别地体现了对公民的尊重,完全是一种武断的、未经反思的习惯性看法。我们应当对此有所超越。试想一下:我们拒绝让未经系统训练的人为我们做手术时并不会感到未被尊重,对于投票而言,我们也应当这么想才对。至于你的自由,既然区区一张选票很难改变什么,那么相比获得选举权而言,“在街边捡到五块钱对你的赋权作用可能更大”。

由此可见,民主运转得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在道德上也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尝试一点新的东西呢?既然某些人——通常是高学历、高收入的白人男性,布伦南并不羞于告诉我们这一点——的确比别人更加了解政治、经济及公共政策,那我们或许可以采用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英国著名哲学家,在政治与经济理论方面亦颇有造诣,著有《论自由》及《代议制政府》等——译者注)在150年前所推荐的方法,即“高素质公民有更大的投票权”。或许我们可以规定:任何人在通过某种较为严格的公民-文化水平测试前都不得拥有投票权。或许我们还可以设立一个由学识渊博的人组成的上议院来行使对民主决定的否决权。布伦南的行文当中洋溢着这样的期许,即他的(不用说,肯定是高学历的)读者们将会对“智主”的结果表示赞赏:那些学识渊博的官僚们虽然缺乏地域或人口结构上的代表性,但他们对战争抱有高度怀疑、在个人道德方面持有自由放任的态度、厌恶冗长的刑期并支持自由贸易。在“智主”否决权的限制之下,英国退欧或特朗普上位等闹剧根本就不会发生。

话已至此,布伦南的想法已经很明确了。不过,他可能对自身论述的含混性及自相矛盾之处缺乏充分估计。说到底,特朗普的形象恰恰很符合“智主”的要求:他的确宣称过自己喜欢那些受教育程度较低的选民,但也不要忘了他经常攻击奥巴马政府不够格、不懂得真实世界如何运作。这一小纰漏不仅显得颇具反讽意味,同时也折射出一个更大的问题:“智主”并非超然于政治之上,它自身内部仍将会面临各种政治纠葛。谁来为知识水平高低设定标准?经济生活或宪法的哪一方面将被视为无争议的?除非考试内容只包括数学和自然科学(布伦南提到过这一可能性,但他自己倾向于将“基本事实”和“广为接受的社会科学结论”作为考试内容)这些几乎完全不涉及政治的领域,否则在这种考试中胜出的多半就是那些学识渊博的“地痞”型公民:这些人关心政治,对各种政策的前因后果了如指掌,他们熟悉政治与法律理论,能够被智识高超的议会所代表……但他们并不因此就有更少的党派性与部落主义倾向;这些人不过是能够把自己的立场修饰得更加精致而已。换言之,民主面临的所有问题,“智主”同样会遇到,但却缺乏诸如“将人们视为自我立法的平等公民来予以对待”等有助于制约这些问题的政治美德。

考虑到这一点,布伦南书中的其它一些论述恐怕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它们未必能完全成立。投票真的全无价值吗?当人们相信投票能够使自己成为自身生活的立法者时,他们并不必然是错误的。尽管布伦南正确地指出个体选民难以在选战中投出左右胜负的一票,但你的选票也有很大机会让你自己成为某个多数群体的一份子。譬如,当人们表示“我们选择了奥巴马”时,他们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意思,而目前尚无决定性证据表明他们错了。

我们将选举权与公民之间或道德上的平等联系在一起的思路是否是武断的?在某种深层意义上讲也许的确如此,允许每个人穿用紫色服装(它曾经是贵族的专利)也许比赋予每个人投票权更能体现平等尊重。不过,以下这种“客观明智”的论述在历史上所产生的影响显然要更大一些:试图以“一张选票不如五块钱实惠”来说服黑人、女性、穷人或是低学历人群接受一种等级化的投票权,认为投票权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

布伦南或许会认为这样的结论过于草率,没有严肃地对待他的论证。他始终试图保持理性;告诉他人们的实际感受如何如何,完全就是在偏离主题!即便如此,布伦南所推荐的方案在实践方面及象征方面仍面临着许多不易克服的困难。此书的主旨乃是以一种渐进改良的态度为“智主”作辩护,但它未能描绘出足够令人信服的改革蓝图及变革前景。相反地,这套方案最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放任少数阴谋家破坏民主决定,轻则在密室中诬蔑“这届人民不行”,重则葬送掉诸如英国退欧公投这样的全民公决结果。此外,布伦南的论述还有为那些支持功绩统治(meritocracy)及技术官僚统治(technocracy)的精英帮腔的嫌疑,这些人会借此把自己忽视人民意愿的做法说成是某种英雄般的壮举,自诩拯救了民主——根据布伦南的说法,即是让民主得到了应有的对待,避免了民主的滥用云云。

尽管布伦南这本书将大量篇幅用于揭露政治生活如何不堪、如何令人失望,但他的整个论证也关涉到经济方面的问题。布伦南指出,应当尽可能让市场机制代替民主过程来进行决策。他认为,在市场交易当中,我们需要表达真实的同意(genuine consent),并为自身决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相比之下,在政治生活当中,我们从未以任何有实质意义的方式来“同意”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些法律终究是经由那些无知的公民和充满狭隘偏见的议员们投票产生。经济生活经常被布伦南用作“非政治化的专门领域”的例示。总而言之,“智主”所承诺的前景,就是尽可能让市场机制自身而非政治过程来完成各类决策。

归根结底,布伦南这套“市场优于政治”的论述乃是一项道德论证。他认为支持政府规制就是支持暴力,一切国家行为说到底都要以暴力作为后盾,无论是发动战争还是执行促进公平就业的法律。这一洞见当然不乏深刻之处,但布伦南的错误在于,他对政治生活中的强制措施与市场交易中的知情同意作了二元对立的处理。事实上,市场运作自身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国家暴力的产生。保护私有财产权意味着支持以暴力惩戒那些不知悔改的越轨者。支持市场化的健保机制意味着以暴力阻止那些无钱治病的人获得医疗服务——说白了就是让这些人忍受痛苦或是自生自灭。像欧盟对待希腊那般强行清偿公共债务而无视反对的政治呼声,则意味着支持在一个广泛营养不良的国家以暴力阻止那些为孩子乞求食物的父母。以上这些论述并非是要刻意煽情,它们不过是以另一种生动而准确的方式印证了布伦南所谓“政府规制即意味着暴力”的说法。我们也许有不少好的理由来论证市场机制在许多——乃至几乎所有——情形下的积极作用,但市场也受到政治与司法决定的深刻影响,其背后不乏立法部门、法院及警察的身影。一言以蔽之,市场并非一套完全外在于政治过程的机制,它自身就是政治过程的产物。

重申一遍:政治的确是无处不在的。在“智主”面前为民主作辩护的理据是坚实的、具有历史根据的,并非单纯的概念游戏。民主在历史上曾经有力地打破了阻碍着少数群体、劳工及妇女完全参与社会生活的各种等级制度。一个多世纪以来,民主基础上的社会流动及选举也是反制资本主义之下不断累积的经济权力及各种特权的主要力量。就当下来看,考虑支持或反对民主,或许应当从反思市场机制本身开始——至少目前而言它还远远没有兑现其“体面、自愿、保障自由”的承诺。

(翻译: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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